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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人人都爱李国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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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家赵植得意洋洋的跟妻子显派着手上的资料:“卿卿看看,多好的小娘子,你若是还不放心,我让人把她召进宫来给你看看。”

    李念头疼的揉揉太阳穴,对赵植道:“十二哥,你别掺和了!强扭的瓜不甜啊!再说人家胡家小娘子才几岁,阿兄都能给她当爹了。”

    赵植愣了一愣,笑了:“每次看舅兄,都会忘了他的年纪……还想着他跟胡小娘子是郎才女貌呢!让你这么一提醒,确实不行,胡学士好像比舅兄还小点儿呢。”

    李念却一点儿都笑不出来,前些年她还挺羡慕大哥驻颜有术,可是现在她一想起这个问题就觉得不安,她使劲儿的回忆小时候的事儿,惊恐地发现她的大哥的长相,似乎与二十年前没有什么区别。

    每每想到此处,李念都觉得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她不会认为她的大哥是有什么永驻青春的秘诀,她的不安来自于她对李想的了解,他那诡异的来历————千年之后的人,原本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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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被这个世界丢下了么?”李想伸出手,似乎想要摸摸镜子里的人,却只碰到冰冷的镜面。

    “可真是一张小白脸啊!”他自嘲的笑道。

    身边的人都觉得李想过得苦,可他自己到不这么觉得,有事业有亲人有朋友,他过的真不坏。

    至于爱情方面,他拥有最美好的两个女子的爱,他还有什么奢求的?

    有阵子,李想一直不相信三娘跟十一娘死去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李想找到依然在世的一个当年的卫士,那卫士说三娘是自己服毒自尽的,他只负责把尸体拖到外头,后来尸体就丢了……

    这个说法,跟外头传说的三娘被乱刃刺死的说法不一样,李想更愿意相信这个说法,或许,或许她还活着?要不然,好端端的,尸首怎么会没了?说不定有什么假死药呢?甚至他会想,听说那具尸体面目全非,或者,死去的,压根不是三娘呢?

    怀着这样的妄想,这件事儿,李想调查了好多年,直到他两年前从北归的女子中找到了当年在场的三个宫娥之一,才彻底接受了三娘已经死去的这个事实。李三娘进宫的时候,头上的大多是十分堂皇的簪钗,偏偏她低头倒酒的时候,那宫娥发现她发髻的后头别了个样式奇怪的玉簪子,因为跟满头的珠翠实在不搭调,所以她印象很深。李想让他仔细描绘李三娘的模样的时候,她便把这印象最深的东西说了出来……这无疑就是李三娘了,李三娘属鸡,李想某次关扑的时候赢来了这只雕刻失败,把凤头雕刻像鸡头一样的簪子,便带了戏谑的态度送了她,这个女子,是三娘无疑,而那宫娥亲眼看到她被乱刃刺死。

    得到了确切的消息,李想并不意外,他明白自己其实早该想到的,那个卫士,不过是不敢在他这个国舅面前承认自己手中的刀,也是杀死李师师的凶器之一罢了。

    他当然不会去追究那个卫士,他只是职责所在罢了,况且,又是三娘自己撞上去的,难道能怪人家没有及时把刀枪收起来么?

    接下来的两年,李想开始想尽办法让人调查三娘的尸首的去处,却一点头绪都没有,不是说想不到谁会做这样的事儿,而是有可能这么做的人太多了。李三娘的人缘很好,清乐坊的女孩子们都把她当姐姐,文人雅士喜欢他也就罢了,便是禁军里,也有不少倾慕她的人,金人两次围城,她都没少了给守城士兵送食物送药,尤其是金人二次围城之时,开封缺粮少药,她领了清乐坊的女孩子们给兵士们送饭,包扎伤口,偶尔还在在战斗间歇的时候拿了琵琶给他们唱歌……

    三娘她被扔到外面曝晒的时候,头上的簪钗被贪心的宫人几乎摘光了,守尸的甲士说她头上只剩下一根孤零零的玉簪,身上却被路过的百姓蒙了一层又一层的衣裳。过路的人都以为她一直在衣裳底下,谁知道后来把衣裳拿开,下面却没了人影。

    三娘到底到哪里去了,找不到她的尸首,李想觉得自己死都不会安心的。可是时间过得太久,查来查去,一点点线索都找不到。

    而十一娘那边,李想压根就不信她死了!在跳大桥都能跳的穿越了的李想眼里,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儿,毕竟,他见到的只是一朵儿花,或许,十一娘掉到水里被人救了呢?坏一点的结果,她落到了金人手里,被掠到了北地。这些年,他派人在下游到处打听,又几次亲自跑到从北面赎回的女子们当中搜寻,却全无所获————倒是收留了一大群无家可归,或者是被赎回了却没人要的女人。

    李想的纸坊跟胭脂坊显然收容不了这么多人,这两个行当严格来说都算不上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员上的要求是贵精而不贵多。

    后来在欧温仪的建议下,李想两个新厂,一个缫丝厂,一个纺织厂,纺织业绝对是密集型产业,且绝对是女性的天下。这群无处可去的女子综合素质相当不错——金人带走的都是开封城内出众的女人。简单的培训了一下,李想发现她们工作上手的速度比本地招的农女强了许多。李想恍惚间似乎又重温了当日帮助吴知州收留被拐小娘子,却为自己捡回了一堆宝贝的感觉,而他自己也又找到了事情做,开办夜校给这些女人传授知识。

    李想接收最后一批赎回的女子是在三年前,于是他新开了一家绸缎庄,从这几批归国的女子中选出些会来事儿的安排在了绸缎庄里工作。这两年不再有这种掏钱赎人的事儿了,养精蓄锐了几年之后,岳飞如今带着军队打的金人节节败退,这个情况下,哪里还有掏钱跟金人赎人的道理?

    李想走到了自家绸缎铺子的门口,这里的人比脂砚斋更多,换季的季节嘛!他慢吞吞的溜达进去,转悠了一会儿,看店里店员们的精神状态都不错,也就放下了心。准备撤退的时候终于被自家的雇员发现,一群小娘子冲上来把他拥到后院,端茶的端茶,拿果子的拿果子,另有拿着新给他做的衣裳往他身上比划的……等他离开的时候,从上到下都是簇新的,深秋的天气,头上被折腾出一头白毛汗。

    欧温仪总嫌弃李想不操心,她哪里知道理想不是不操心,是不敢操心啊!每次视察工作到最后都会变成这样,时间长了谁受得了啊!李想心里默默的吐槽道:虽然说杭州第一美男的位置这十年来一直换来换去而在这几年颇有争议,岳六郎与岳五郎曾分别夺冠,今年新上榜的冯大郎似乎对榜首有相当的竞争力……虽然与这个热榜无缘,不过另一个榜单的首位,不过全杭州最受欢迎的男人这个称号却是绝对没人跟他抢的!

    喂,我宁可不这么受欢迎啊!李想嘴角抽搐的目送着塞了他一个荷包后娇羞的跑掉的美青年——没错就是美青年,忒玛的到底是谁造谣说他有断袖的倾向的,如今隔三差五就有男人跟他示爱,这都什么事儿啊。

    想到此处,李想又觉得气血上涌,决定去找何文缜的麻烦,混账玩意儿,当年要不是他没事儿找事儿跟五哥打架,至于害得他弄个断袖的名声么?这么想着,他溜达到何文缜家门前,门房一见他过来,蹭的一下子窜出来:“哎呀,李侍郎怎么连个马都没骑,来人啊,快抬个软轿过来,送李侍郎去相公的书房。”

    李想:“……”要不这么体贴啊,总觉得哪里不对!不过走了半日,他确实有点累,坐在软轿上,他差点睡着,下轿的时候听到又小丫头在惊叹:“果真如青春少年一般,怪不得相公喜欢。”

    李想差点一头栽倒,何文缜我要杀了你,你家这都是什么奇葩仆人!

    何栗哭丧着脸站在窗户底下,李想怒道:“你那是什么表情!躲什么躲,我现在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你还好意思装出这幅划清界限的样儿!”

    何栗拿出手帕擦汗:“今日不同往昔,我家大郎正在说亲,咳——”

    李想:“今天的月亮真圆,我决定赏你个面子,今夜在此赏月,顺便下榻此处。”

    何栗:“我错了……”

    李想点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咱们去找鹏举喝酒吧!”

    何栗:“……”啊啊啊你还不如在我家赏月呢!

    也难怪何栗害怕李想喝酒,李想过去是不喝酒的,可自从李三娘跟十一娘双双罹难,他就多了喝酒的癖好。他的酒量不好,偏偏喝完了还喜欢胡说八道,而何栗跟岳飞都是与他关心比较近的人,所以李想耍酒疯,十次倒有八次都是跟这俩人在一起。李想撒酒疯,并不会给人添麻烦,可每次都会让人难受得紧。

    这会儿,他喝了几杯,又开始胡说八道了。

    “文缜,你越长越老了,我过去叫你文缜兄,现在只想喊你文缜大叔,你过几年会不会变成文缜爷爷啊。”何栗头上青筋直跳,废话,谁还越长越年轻,可是看看李想那张脸……算了他确实有资格说自己老。

    “鹏举,我早想说了,你给侄儿起的名字真难听,要我说,岳云多好啊,你怎么会起个岳霄呢?跟元宵似的。”

    岳飞对李想一向都是有耐心的,明知道他醉着,还是好声好气的解释:“不能用云字,跟六哥的字冲了。”

    岳飞这边说完,李想却已经又换了话题:“鹏举啊,你把小雪借给我骑一天好不好!”

    何栗跟岳飞全都一愣,岳飞正想说你忘了么踏雪去年已经死在北疆的战场上了,可扭脸看李想,却见他已经闭上了眼睛,嘴里却还在念叨着:“我前阵子跟三娘求婚了,她已经答应了,我要骑着白马去迎亲啊,哪匹白马能有小雪那么神骏啊,多好……”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听不见动静,睡着了。

    何栗跟岳飞面面相觑,何栗叹了口气,看岳飞把李想搀起来,便也过去搭把手,帮着把李想抬进了卧室里的床上。

    无人不爱李国舅,可谁能想到,这个多年来一直被各色人等追求的李国舅,这二十年来却一直都是一个人度过漫漫长夜。

    岳飞伸手拽了被子盖在李想身上,看他似乎睡踏实了,便冲何栗摆摆手,两人便准备走出去,可走到门口,却忽然听到李想哼起了歌儿,歌儿的旋律奇特的很,全不是他们平日里听过的曲子,歌词也模模糊糊,勉强听到出似乎唱的是清明雨纷纷之类的东西,岳飞回转头看向李想,跳动的烛光下,那张紧闭着眼睛的脸亦如二十年前一般年轻而俊秀。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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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业十年七月七日,工部侍郎李想在一次实验中身亡,终年四十三岁。这是一场威力极大的爆炸,以至于人们无法在现场找出他尸体的残骸,其妹皇后李念只得命人在杭州为他立了一座衣冠冢聊以安慰。

    李想的一生,是极富传奇色彩的一生,他从出生起,似乎便与绮丽香艳无法脱开关系。身为以人品端方著称的李格非的私生子,他的出身讳莫如深,到死,名义上都只是其异母姐姐李清照的远房族弟。没有人知道李想的生母是什么人,但从李格非到死都不肯将他认下来的情况看,她的身份应该不算体面。

    而实际上,这个私生子的身份并没有对李想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他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富贵荣华从未远离过他。而人们有理由相信,来自他的母亲的血液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他的父亲。李想的一生都与绯闻与荒唐相伴,他曾与被称为千古第一红颜祸水的李师师相恋,又曾与柔福帝姬交往密切,他一生未娶,流连于教坊青楼之间,有人说他是继柳三变之后第二个□们愿意倒贴钱也要相陪的男人,又有人说他实际上喜欢的是男人,岳飞与何栗为他大打出手的事情从开封一直被传到了杭州,他在朝堂上屡屡被参却一直屹立不倒,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两个人的维护。

    作为一个外戚,李想的在民间的名声远比他在朝堂上的名声好得多。他在开封就任工部郎中期间,未雨绸缪,在开封城内挖了许多地道。这些地道,在第二次开封保卫战失利,金人破城后,保护了大量妇女儿童,使其不至被金人掠走,而他为开封城设计的猛火油防护墙,则为这些人逃入地道争取了时间。有趣的是,开封市民铭记他的方式是把他封为开封城城隍庙的土地神……

    当然,我们现代的人看他,会认为他最大的成就是他在基础科学上的贡献。他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实验室,并向许多人传授了基础的物理及化学知识。他是第一个发现并利用滑轮组效用的人,他在主持工部工作期间不遗余力的推广各种简单机械。人们普遍认为李想可以称得上是基础化学学科及基础物理学科的创始人。

    李想,像一颗流星一样划过北宋南宋交替期间的历史,他二十四岁以前的生活没有任何记载,而他在四十三岁意外死亡后甚至连尸体的残骸都没有留下。他短暂而绚烂的一生,为后人留下了许多的遐想空间。

    《终》

    作者有话要说:网络卡的厉害…………发了几次都没发出来……

    写的有点急了,回头修改一下重新再发,大家先凑活看,毕竟今天没有请假,不想推迟更新了……

    = =不要说这个悲剧结尾,我剧透的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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