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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之深爱 敢知不敢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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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夜,余蝶珍在入睡没多久之后接到了一个很紧急的电话。睍莼璩晓

    是爸爸的,他说:"蝶珍,明天你能回家一趟吗?你妈妈生病了好几天,又不去医院,一直不肯告诉你,怕你累……”

    "我是在她睡了之后才敢打电话给你的,你妈这个人,太倔强了。”

    余蝶珍听着父亲挂了电话,看着黑暗的天花板,不能理解妈妈的行为。她不算没有钱,而且也有在存着,而且是生了什么病,连自己都不能说。

    回去之后的余蝶珍强拖着妈妈去看病,诊断出是结石,爸爸说过妈妈总是疼得睡不着,原来是这样原因,不是很严重,妈妈怕开刀,爸爸就此和她吵了一架,余蝶珍抿着嘴,不说话。

    自己是学医的,只是医的不是人。

    心忽然疼了起来。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余蝶珍想到父母经常为他们工作的忙没有陪到自己成长而自责的神情,再看到父亲渐胖的身体,稀疏的头发,行动的迟缓,母亲肿胀模糊的双眼,嘴角的皱纹,隐瞒病情的倔强。虽然他们都是医学出身,只是年事高了,怕是也要忘记些事情了。

    余蝶珍是独生的,也是在他们将近三十岁才生的,她从小就注意到别人的爸爸妈妈比自己的要年轻,所以在她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为了那若隐若现的银丝,为了父母的笑颜。或许母亲早已知道自己的病情,才故意隐瞒,还对告密的父亲大骂。

    这就是父母啊。

    "妈,不要再骂了。"余蝶珍牵住妈妈的手,已经是粗茧满布,"以后我养你。”

    妈妈皱起眉,看着余蝶珍欲哭的表情,怒斥:"蝶珍,我身子硬着,你看你成什么样?妈妈是医生,我知道自己的病。”

    爸爸更是怒:"那颗石头你不拿掉,你还想让它变大?你每晚可疼得睡不着。”

    妈妈没有理他,牵着余蝶珍走,爸爸在身后跟上,不说什么。余蝶珍看着身边的妈妈,以前没注意,果真是岁月将她侵蚀了吧。父母很少争吵,却因为这件事大闹不停,想必爸爸也很担心妈妈的身体。

    "蝶珍,陪妈妈去公园里转转。"妈妈示意爸爸先回家,便拉着余蝶珍往小区里的公园走。公园里的人不多,天气还好,微凉微凉的。余蝶珍看到了秋千,它还在,她回想到他在这里抱过她,给予了她一个春节的温暖。

    妈妈坐在了公园的小长凳上,对余蝶珍说:"妈妈什么都不怕,怕的就是开刀,我做过助手,没有想过有一天也要躺在那个地方任人开膛破肚。我宁愿用中药缓着,你懂吗,蝶珍?"余蝶珍看着她微微笑着有些难过的表情,点点头。

    "我去寻中医给妈妈看病吧。"余蝶珍看到妈妈零碎的隐藏着的银发,低着头说道。

    她忽然恨自己为什么选了这个能让自己安谧的专业,而不是学着他们做一个能在大医院立足的医生,医百病,为人类造福,凭着自己现在的知识,只不过是给动物们看病,知道一些动物动作的表示意义而已了。

    子欲养而亲不待。送了妈妈回去后,她也在家留了一夜,回到自己的旧房间,没有变化,只是东西少了,还是妈妈放着柠檬的清新味道,还有爸爸经常进来除蟑螂的痕迹。那些年少的玩具还冷落在一边,她躺在床上,感到很累。

    郑哲希坐在药房的内间里写了不下百张的药单。他刚放假没多久回来之后就被爸爸的老朋友围了一圈,名声越闹越大,街坊邻居都来找自己看病,最后索性就在亲戚家开的药房中帮人看起病来,他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因为这工作量实在太大了,只是似乎是越来越多人来找他,连只是腰有点痛肩膀有点酸都来找他看病,他觉得这真是有些无理取闹。

    "哲希,累了吧,不如今天就到这了吧,要不是你,我们药房哪有这么好生意啊?"姑姑看面前穿着药房白大褂的郑哲希,笑着说。

    要不是他在这里给大家看病,药房平时进进出出都没有多少人。

    郑哲希揉揉肩膀,伸了个懒腰,无奈地笑道:"没事的,大家都这么肯定我,我当然要好好为他们服务。”

    姑姑嗔道:"肯定是你爸到处说你的丰功伟绩啊,郑家出了一个高材名中医,害得你这么累。"看着眼前疲惫的郑哲希,无奈地替他揉捏肩膀,"赶紧找个媳妇啊,累了揉肩的就不用是姑姑了。”

    郑哲希干笑道:"姑姑您就不要说笑了,还早呢。”

    姑姑一巴掌拍在他背上,背闷响一声,她不满地说道:"你爸平时不说什么,背地里老是和我们抱怨你连女朋友都没带个回来过,如果你妈还在,肯定催死你,说不定现在你不在药房而是在相亲路上啊。”

    郑哲希看着面前被撕去很多页的白纸,以及一边换了无数支笔芯的笔,轻笑:"的确,妈妈她最喜欢小孩子了,长大之后她整天抱怨我没有小的时候乖。”

    姑姑怜惜地看着他的后脑,叹气离开。

    郑哲希看着自己的右手,因为长年累月写字留下的茧此刻是红色的,有点疼。妈妈在十八岁那年突然病倒,因为他要高考,所以家人一点也没有告诉他,直到考完之后,妈妈问起他如何,他回答还好的时候在他面前倒下,当时的他只管送去医院,才知道妈妈患了血癌,他一心只想妈妈快点好,选择了化疗,等待着别人的骨髓捐助。

    报了志愿之后的第二天,妈妈剃了头发,继续痛苦的化疗。他上大学的那一天,妈妈受不了病痛,拔去针头刺穿自己的动脉死去,他在悲痛之时远离了他不再信任西医,选择了中医学。

    中医学是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一门自然学科。它尽可能地将疾病扼杀在未发阶段,也就是西医只是追求怎么将疾病看好,而中医追求怎样让人保持健康。

    他想着妈妈也许会喜欢每日喝苦涩的中药,也不想针头在手背上扎进拔出,更不想自己的头发纷纷落下,在最后的时光也不能保持自己的美丽。

    现在的自己满腹诗书,在实践中也小有功名,现在的他可以为当时的妈妈调理身体,可惜,她已经抛下他死去了。

    现在的荣耀,她也看不到了。

    星期六,他将时间推到下午,清晨的空气不错,没有过多车辆排出的废气,每一个熟悉的街道都有些许的改变,比如路边的树长大了被锯掉了枝干,比如这条人行道上添了盲道。

    他走到她楼下的公园。

    他还记得自己曾骑着自行车载着她回来,那晚上的夜风很凉爽,他的心情很开心。他还记得她故意让自己吃醋,说什么上到大学后她一定很多人追。

    也许吧,她已经被谁追到手了,比自己轻易千万倍,他不后悔那些年月放在她身上的心血,现在反倒有些许感到可惜,只是妈妈的离开,他又太过不成熟,什么结果也没有去想过。

    面前走过各种人,年老年少,穿着成熟花哨,有赶时间的公司职员,有悠闲散步的文艺青年,唯独不见她的身影。她无论变成什么样,他也能一眼就认出吧。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他就站在她家前,不知她是否还在,也是他不敢再上前的缺失了的当年年少的勇气。

    公园已经没有留下他记忆中的回忆了,譬如秋千已经拆掉,就像是将内心保留回忆的匣子强行打开,回忆似蒲公英一样随风而散。

    这些年他遇见许多女孩,各种性格各种外貌,只是他总拿她们和她做对比,没有人能及她。就像十六岁时候说的,她就是自己的未来。

    况且,自己所在的城市,和她一点交集也没有。

    "秀贤,你知道哪里的中医是比较好一点的吗?”

    听闻,郑哲希一愣,站定,快速转头,一头黑发被过往车辆扇起的风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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