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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奸夫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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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酒吗?”良久,林钟摇了摇头。在叹息声中,慢慢放下了手中的刀。

    罗大童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递过一瓶白酒。安静地看着他拧开瓶盖,将其中辛辣呛鼻的透明液体,狠狠倒灌在口中。细心的他现:就在林钟的眼角,还隐约挂有一丝怅然的泪痕。

    “我现在就要离开这里。你们有义务把我护送到安全的地方。而不是让我呆在这里和那些怪物去搏斗,去送死。我是市委书记,不是平民。明白吗?”

    也许是陈京的沉默让那个自称是市委书记的男人壮壮了胆,竟然想对站在一旁的陈京指手画脚。

    陈京觉得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虽然被人指着鼻子责骂这样的经历陈京也经历了不少,但是那都是在对方的实力比自己强的情况下发生的。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中年男子只是顶着一个市委书记的头衔罢了,也许到了w市北面的聚集地以后还有些用处,但是在这丧尸密布的w市里,那个空头衔连个屁都不算。

    “要走,你自己走。没人勉强你。如果不想呆在这儿,那就趁早滚蛋。”陈京对于这样的孬种,打了他都觉得是脏了自己的手。

    “混帐!你有什么资格这样跟我说话?”陈京的冷嘲热讽,使得“步平”面色一阵铁青。转身看时,却见雷震漫不经心地站在那里。连正眼都不看一下自己。这越使得他内心的愤怒,当场转化成为口中如雷般的咆哮。

    “噗—”

    拳头撞击对方的脸,发出了“噗噗”的响声,伴随着一阵惨痛无比的哀嚎,从滚落在地的“步平”身上响起。双手紧紧捂住火辣疼痛的被打面颊,圆睁一双惊恐眼睛的他怎么也不能相信: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陈京,在知道自己的身份以后竟然敢动手打了自己?

    “被打的感觉,怎么样?”陈京半蹲下身,阴侧侧地冷哼着。

    “你,你敢打我?”中年男人死死悟住头部的痛处,仿佛一条疯狗般狂嗥:“我,我可是市委。”

    “你是一跎臭狗屎—”

    不待说完,陈京已经重重一脚踩在他的脸上。狞笑道:“如果你再敢用这种口气说话。我一定会砍下你的脑袋当球踢!嘿嘿嘿嘿!信吗?”

    “步平”只觉得快要窒息。在鞋底重力挤压下的脸,已经扭曲得几乎有些变形。为了不让自己的脑袋被踩进泥里,他只能用双手拼命撑住地面。尽可能地把口、鼻等呼吸器官高出被头部硬压而出的浅坑。刚刚艰难地扭过半边鼻孔,却不想,头顶的毛根部竟传来阵阵剧烈的撕痛。使他只能绝望地随着外力,被活生生的从地面揪起。

    “我的话,只说一遍。如果不想死,你最好牢牢记住!”陈京的右手,死死地扣着对方的脖子。

    “步平”的脑袋,点得像鸡啄米。这样的话,哪里还用得着再说第二遍?原先的骄横之气,早已从他的脸上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则是满面惶恐、畏惧。当然,其中多少也会隐藏着几丝充满仇视报复的阴冷。

    陈京从未想过,自己短短的几句话能够使人改恶归善。他知道,欺软怕硬向来都是权力者们的专利。他也知道,在实力威胁服从的背后,总会有着卑鄙阴险的算盘。可他对此毫不畏惧。甚至,连必要的担忧抛之脑后。只要对方管好自己的嘴,陈京也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有谁能彻底看开生死。唯一的答案,恐怕只有那些已经逝去的死者。

    只要活着,哪怕拥有再多的财富和权力,总会惧怕死亡的降临。从这个意义上看,雷震的确有着乎常人的特殊。

    在山村的时候,他已经“死”过一次。而且,还能从丧尸化中再次复活。现在,陈京究竟是一个活人?还是一只有着人类特征的丧尸?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谢谢!”看到陈京痛扁那个“步平”,林钟向陈京道了声谢,只是林钟的回答中,仍旧那么有气无力。他甚至连头也没有回过一下。

    “说说你的儿子吧!”使劲儿用匕扎穿一盒罐头,陈京毫不在意地附身坐下。淡淡地问道:“他是怎么死的?”

    这句简单的话语,使得林钟听了,浑身仿佛电击一般,猛然颤抖起来。

    “儿子,儿子。呜呜..爸爸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啊————”

    按照天朝人均收入标准来看,林钟无疑属于非常有钱的富豪阶层。

    有钱人的日子。舒坦、快活、肆无忌惮。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非正常”的事情,完全可以用钞票摆平。

    第一眼看到周丽明的时候,林钟忽然觉得:花天酒地玩了四十多年,头一次现,自己是该成个家了。

    如果不是父亲患病在床,急需一大笔医药费救命。心高气傲的周丽明,绝对不会接受林钟的资助。更不会在母亲的劝说下,违心地接受对方的邀请,第一次与陌生男子共进晚餐。

    周丽明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林钟。在她看来,这个胖得跟猪一样,满脑肥肠的家伙,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暴户。除了钱、肉、酒之外,他的思维概念没有丝毫艺术性可言。更不可能与自己谈及什么高深的知识,令人心醉神望的高雅音乐、油画……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的奇妙。尽管林钟长得极胖,看起来也的确和一头贪婪的蠢猪没什么区别。可他有钱,还不是一般的有钱。花花绿绿的钞票,多到令人疯,令人心颤。

    周丽明长得很漂亮。除了知识与修养,这也是她最值得自傲的资本。遗憾的是,脸蛋长的光鲜,不能当饭吃。更不能从死神手里救回老父的命。

    人死了,留下的,只有一大笔天文数字的恐怖债务。等待孤苦无助的周家母女偿还。无奈之下,周母只得哀求女儿嫁给林钟。毕竟,这个胖子虽然长相一般,良心倒也不错。单单看在白白为黄父支付巨额医药费用的份上。女儿嫁给他,多少也算变相的报答吧!

    婚礼操办的无比风光。为了取悦这名让自己喜欢得疯的女人。林钟将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得无比周全。所花的金钱,更是多到令人叹为观止。就在这天,用最昂贵婚纱与钻戒装饰起来的周丽明,成为了所有男士惊艳,所有女人嫉妒的焦点。

    新婚第一夜,林钟只觉得,自己是个上了大当的白痴加傻瓜。因为,外表清丽脱俗的周丽明,竟然不是处女。

    爱情,总会使心冷如钢的硬汉变得无比温柔。林钟也不例外。尽管事实与想象中的差距甚远,但他仍旧觉得自己很幸福。尽管周丽明很多时候,都以无比厌恶的话语表示拒绝同房。他同样觉得这是对妻子必要的生理保护。尽管偶尔才有一亲芳泽的机会,周丽明在床上的表现却麻木得像具尸体。但是林钟却对她依旧关怀备至,呵护有加……直至有一天,周丽明终于怀孕了。

    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突然间有了一个儿子。那种巨大的快乐,几乎使得林钟欣喜若狂。而周丽明在成为母亲之后,对他的态度也渐渐开始转变。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预示着,这个小家庭,充满了越来越多的温馨与甜蜜。

    作为一名优秀的企业家,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必不可少。然而,就在新任市委书记的欢迎宴会上。林钟的命运,从此坠入了万劫不复的黑暗深渊。

    周丽明与王步平,本是一对相互倾恋的中学同窗。当年,王步平远赴美洲求学的之际,周丽明曾经委身于他。并且相互誓永远不离不弃。

    数十年后,二人的处境已经今非昔比。早有家室的王步平,自然不会忘记美貌的周丽明。一个充满诱惑与半推半就的夜晚之后,背叛丈夫的妻子虽然心有愧疚。可是初尝甜头的奸夫,却在处心积虑想要永远搬开情妇身边的绊脚石。

    就这样,在王步平的诸多手段谋算下。短短不到两年,林钟的企业亏损程度已经过一半。因为资金而愁的他,当然不会注意妻子的态度变化。更不可能知道,所有的噩运,竟然就来自于身边最亲信的人。

    “恶向胆边生”,这句话用来形容王步平当时的心理再适合不过。尝到权力滋味儿的他,**也膨胀到了顶点。他想杀人,想杀死林钟。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夺走自己初恋情人的该死胖子,把周丽明彻底变成自己泄欲的工具。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顺利。唯一的差错,就是林钟两岁的儿子叫嚷着要喝水。疼爱孩子的他,只得把即将入口的毒药,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递给了尚在咿呀学语的孩童。。

    大量丧尸的出现,使得身在屋内的三人不得不封死房门。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色胆包天的王步平将周丽明带到卧室肆意欢爱之际,林钟已经悲愤得连话也说不出来。

    “没错,我是玩了你老婆。可那又怎么样?我可是市委书记,诬告,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既然所有的一切你已经知道,那我也实话告诉你:丽明永远都是我的人。这顶绿帽子,你算是戴定了。如果你老老实实当作什么事儿也没生过,我保证,你的公司在半年之内,可以重新恢复原来的盈利状态。如果你拒绝。哼哼!那就对不起了,我可是亲眼看见:是你亲手把水递给了孩子。何况,杯子上还有你的指纹。所谓“虎毒不食子”,警察一定会对你这个比老虎还要狠毒的父亲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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